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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 共同搭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体系
2021-08-16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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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16

    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,防止其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,8月11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5名涉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了精准帮教,并对其家长进行了亲职教育,后与银川市阳光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及其家长签订三方《观护帮教协议》,委托具有专业化水平的未成年人社会服务机构参与,共同搭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的社会化体系。


    会上,检察官从违法情节、社会危害性、涉罪原因、应汲取的教训等方面对翟某某、张某某、陈某、庞某、郭某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,教育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找内因、吸教训、善交友、交善友,告诫其敬畏法律,对自己的行为予以约束。同时检察官指出法定代理人在对孩子日常监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家庭教育相关建议,提醒家长妥善引导、加强教育,配合检察院和社会服务机构共同做好帮教工作,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

    签约结束后,银川市阳光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的老师分别对翟某某、张某某、陈某、庞某、郭某5人进行了教育,希望他们能够汲取这次教训,提高遵纪守法意识,劝导父母切实履行起监护职责,引导孩子树立法制观念。5人在会上进行了深刻的反省,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,并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,今后将牢记教训,好好学习,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翟某某等5名未成年人的家长承诺将认真反省自己的教育方式,努力学会与孩子沟通相处,正确引导孩子,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社会服务机构做好后续帮教工作,切实履行起监护职责,让孩子健康成长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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